书画经纪人业务范围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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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艺术品产业的基本情况,了解国内外艺术品产业书画、流通、推荐、学术、消费等发展动向和趋势,并根据我国国情和国际趋势,按照国家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要求,研究本行业在发展方向、战略目标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我国艺术品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二)宣传贯彻《书画经纪人宣言》及我国的市场保护政策法规,及时发现反映市场保护及发展艺术品产业方面的问题并协调解决,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及纽带作用。
  (三)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艺术品产业的行业管理和对艺术品产业市场的行政管理,协调艺术品产业的进出口等宏观调控,稳定市场;组织书画廊及经纪机构单位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艺术品方针政策、市场法规、条例,监督书画廊及经纪机构单位的市场行为;指导书画廊及经纪机构单位的生态和精神文明开发;研究艺术品产业书画廊及经纪机构单位在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书画经营方面的问题,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画廊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积极维护会员画廊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会员和办事机构对加强市场保护及发展艺术品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组织提出开发性意见。协助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
  (五)总结交流国有艺术品产业和其他经济成分画廊,在结合国际趋势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整合、改组、鉴赏、加强管理等方面的画廊改革先进经验,促使画廊成为适应国际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逐步建立现代画廊制度及文化理念。
  (六)开展艺术品产业调研和统计相关信息收集与发布。研究总结会员在市场保护及发展艺术品产业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各种方式向会员、会员画廊等全面推广。
  (七)调查、通报、举报、纠正违反艺术品规划损害文化行为和对在文化及发展艺术品产业方面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八)组建“中国艺术品志愿者服务团”和“中国艺术品产业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团”,宣传普及教育艺术品产业知识及有关政策法规。
  (九)接受政府、会员单位和相关书画廊及经纪机构单位委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调解仲裁会员单位之间的经济和知识产权纠纷,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有力保障。
  (十)拟订艺术品产业书画廊及经纪机构单位共同遵守的行规准则,如经营宗旨、职业道德、社会责任、价格水准、书画水平、艺术品规划等,约束、规范市场行为、行业自律及艺术品误区。
  (十一)收集、整理艺术品产业经济艺术信息,出版会刊年鉴,传播国内外艺术品产业经济艺术情报、市场信息和画廊管理经验,为政府领导和画廊决策提供服务。
  (十二)协助政府和画廊对本行业的重大收藏、鉴赏、签约和开发市场进行前期论证评估。
  (十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或自行组织行检、行评工作,推荐高新艺术书画和名牌书画、文化书画、艺术品书画等,组织艺术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收藏和普及。
  (十四)组织艺术品产业经济、艺术和业务的研讨和培训,提高本行业干部、职工的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和艺术品理念。开展政策允许的各种有偿咨询、交流服务活动。
  (十五)开展与国际有关组织的联络,发展国际间艺术品产业经济艺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友好往来、招商推介及提供服务咨询和协作平台,实现联合、交流、发展、共赢的宗旨。
  (十六)组织举办本行业艺术博览会、拍卖会、论坛、咨询、展销会等促进画廊间、地区间的艺术、服务、艺术品流通,推动画廊接受市场和国际检验,提高服务质量、争创名牌,文化意识和信誉程度。
  (十七)积极组织和参与文化艺术品产业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及评定画廊书画和艺术以及质量等标准的制定与修订推广,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维护行业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
  (十八)代表会员进行反欺诈、反盗版、反假冒等调查,并向政府提出相关调查申请报告。
  (十九)做好“CCAA国际艺术品书画证书”、“艺术品书画标志”、“艺术品世界”、“艺术品之星”、“中国书画经纪人协会理事单位”、“中国书画经纪人协会会员单位”、“中国书画经纪人协会专业委员会单位”和推荐品牌标志的申请、审核、颁证、监督工作,组织一个全国性的艺术品书画网络。
  (二十)协调协会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以及本协会与其它行业协会或经济组织的关系。促进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国内与国际之间的交易交流。实现艺术品产业画廊实行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等各种形式的合作和联系。组建多层次的书画家、运营商集团,实现艺商联合、艺政联合、艺民联合等,发挥书画产业的整体优势,增强竞争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十一)利用协会、协会国际组织及协作单位和艺术品画廊的团体优势,为会员争取更宽松的书画经营市场,为艺术品文化画廊争取更好的政策和社会支持,寻求全球政府和会员的理解与支持。
  (二十二)积极筹措资金,收备人才,支持会员画廊的书画和文化艺术行业革新。
  (二十三)及时为会员提供全球最新艺讯、收藏、人才、艺术、书画供求、政策法规、资讯。
  (二十四)搞好会刊、年鉴、协会官网及论坛、展览、展销、年会等的宣传出版运营工作。
  (二十五)接受政府及主管部门和其他社会团体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